此工具可讓您變更或重新分類點陣資料的像素值。 可將要製圖的像素值範圍指定為輸出像素值,藉此將像素值重新製圖。 輸出像素值可為有效值或 NoData 值,為沒有關聯之已知值的像素。
如果勾選 使用目前地圖範圍,則僅重新製圖目前地圖範圍內可見的儲存格。 如果未勾選,則將處理點陣中的所有儲存格,即使它們超出目前地圖範圍也是如此。
將重新製圖值的輸入資料。
輸入值的範圍,方法是指定最小值和最大值,然後將輸出值或 NoData 值指派為指定的範圍。
若要重新製圖新的值範圍,請按一下 新增來新增列。 針對您需要的範圍和重新製圖的值,按一下每個值來編輯表格。 指定值範圍時,會利用兩個重要規則:
下表顯示輸出中包含的最小值,但其中不包含最大值。
1 |
10 |
1–9 |
10 |
20 |
10–19 |
50 |
51 |
50 |
表格中指定的範圍順序也很重要。 會優先處理表格最上方的列,接著處理其下的列。 以下兩個表格顯示,相同的值範圍如何根據表格列順序而產生不同的結果。
第一個表格顯示按數值排序第一欄時的輸出值:
1 |
15 |
1–14 |
10 |
30 |
15–29 |
30 |
40 |
30–39 |
第二個表格顯示不同的列排序如何產生不同的輸出值:
10 |
30 |
10–29 |
1 |
15 |
1–9 |
30 |
40 |
30–39 |
會利用兩個規則來重新排序值。 由於會從上到下處理每列,因此在決定輸出時會優先使用這些值,即使是使用相同的範圍亦然。
在 我的內容中建立並新增到地圖中的圖層的名稱。 預設名稱參照工具名稱以及輸入圖層名稱。 如果已存在該名稱的圖層,系統將提示您提供其他名稱。
您可以使用 將結果儲存到下拉式方塊,在 我的內容中指定將儲存結果的資料夾名稱。 如果您有權限可建立圖磚和動態影像圖層,就可以使用「將結果儲存為」下拉式方塊指定要在輸出中產生的圖層類型。